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杭检党建       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
·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公诉团队...
· 市旗两级团委到杭锦后旗检察院调...
· 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巡...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旗第...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市院...
案件发布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水恒涉嫌受...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
·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 杭锦后旗检...
· 浙江舟山: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香...
典型案例    
·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十)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九)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八)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七)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六)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2年度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对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官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监督。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监督。

6、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可分别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6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法警队。

全院共有检察专项编制45个,实有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23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上级院和旗委的工作部署,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和杭锦后旗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全力保障杭锦后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检察业务质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指标评价居全区105个基层院第3名,12个可评价业务条线有10个进入全区前三十五名,其中,5个位列全区前十名。58项可评价指标中,有46项进入全区前30名,占比79.3%,其中32项位列全区前5名。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审查逮捕4959人,审查起诉173196人。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案-件比”降至1:1.02。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构成犯罪及证据不足不捕7人,不诉9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捕9人,不诉43人。不断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全覆盖法律监督,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对法院审判活动违法纠正意见采纳率均达到100%。派驻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和成效显著,监督撤案5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人,1件“检警协作”典型案例被自治区院采用并选送最高检。办理全旗有较大影响的制造毒品案件,追捕漏犯1人。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件并制发检察建议,严防发生金融风险。21项刑事检察质量可评价指标中,有9项位居全市第一。

全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4项民事检察质量可评价指标中,有2项位居全市第一。

全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旗综合执法局会签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4项行政检察质量可评价指标中,有3项居全市第一。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督促行政机关追缴财政资金319万余元,整治了2家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加强了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并持续跟踪监督了一起文物保护案件,受到检察日报等媒体高度关注。3项公益诉讼检察质量可评价指标中,有2项居全市第一。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持之以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定期开展流毒清查,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确保网络安全。院机关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是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杭后建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拳合力查处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了李某某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案,批准逮捕3人。检察长牵头办理了在全区、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聪慧、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杨宽民民贪污、受贿案。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率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共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办理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生态领域犯罪案件68人。持续加强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集中统一履行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立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堵塞漏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96%,一审服判率达到96.7%,尽可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4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社会调查9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件,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5件。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彰显司法关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向23名生活困境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7.5万元。

我们以创新驱动发展,紧紧围绕365党建品牌中的六大党建+项目全面推动创新,检察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有新突破,微信10次荣登全国“互联网+检察”微信指数排行榜,院集体荣获“两个一百”优秀检察新媒体年度新锐奖,影响力稳居全国前列。以司法理念更新推动检察业务质效提升,案件质量稳居全区前列。以科学管理促进综合工作全面开花,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支持妇女儿童工作、青少年普法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文明实践示范等方面获得荣誉。院集体荣获全区先进基层院,全市先进基层院,全旗实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13名干警获自治区级、市级、旗级荣誉。“力求极致、永争一流”已成为杭锦后旗检察院最精准的注解和最亮丽的底色。

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45.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9.50万元,增长20.15%,变动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等工资基数,工资增加95.1万元,人员支出相应的五险一金核定等支出也相应增加23.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办案业务费18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20万元,大型修缮增加33万元。地方财政支付人员经费120.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11万元,增长8.79%。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增加6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7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1,845.6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45.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9.11万元,增长8.79%,变动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等工资基数,工资增加95.1万元,人员支出相应的五险一金核定等支出也相应增加23.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办案业务费18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20万元,大型修缮增加33万元。地方财政支付人员经费120.06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845.6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45.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9.11万元,增长8.79%,变动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等工资基数,工资增加95.1万元,人员支出相应的五险一金核定等支出也相应增加23.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办案业务费18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20万元,大型修缮增加33万元。地方财政支付人员经费120.06万元。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45.6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55万元,占93.4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120.06万元,占6.51%。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45.6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235.61万元,占66.95%;

本年项目支出610.00万元,占33.0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25.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9.44万元,增长12.33%,变动原因: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等工资基数,工资增加95.1万元,人员支出相应的五险一金核定等支出也相应增加23.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办案业务费18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20万元,大型修缮增加3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46万元,增长5.86%,变动原因:公共安全支出增加8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25.55万元。与年初预算1,536.1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510.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6.10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805.19万元,支出决算 900.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等工资基数,工资增加95.1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539万元,支出决算 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1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办案业务费18万元,信息化建设增加20万元,大型修缮增加3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3.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0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67.93 万元,支出决算8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6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人员支出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也增加23.34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67.93 万元,支出决算7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1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人员支出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也增加8.23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年初未做此项预算。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人员支出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也增加8.2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4.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一致,没有变化。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34.6 万元,支出决算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一致,没有变化。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19.77 万元,支出决算1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一致,没有变化。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6.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3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69.62 万元,支出决算7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4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人社局批复,2022年整体调整人员工资,人员支出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也增加7.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15.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6.56万元、津贴补贴402.06万元、奖金8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万元,住房公积金76.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2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1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86万元、咨询费7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9万元、取暖费12.1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7.97万元、福利费9.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18等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610.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00万元。主要包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12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13.3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54.88万元、差旅费54万元、维修(护)费41.27万元、劳务费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4.22万元,支出决算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22万元,支出决算42.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决算和预算相等,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2万元,占95.48%;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占4.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2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公务用车1辆(包含购置税)。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98万元,减少30.56%,变动原因:上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39.2万元,本年购置1辆27.22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同,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0万元,接待21批次,279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上级检察机关及其他单位莅临检查指导工作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33.33%,变动原因: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万元,做了2万元的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7 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10.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610.0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11.1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12万元,增长16.97%,变动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福利费、工会经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符合我院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完整,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支出规范性有待加强;任务完成质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社会和经济效益较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1.77分。全年预算数为 206 万元,执行数为 2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绩效考核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其他非财务部门未完全行使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权。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工作中全面了解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按合同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支付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设置每月支出计划,严格考察资金支出进度,按月完成绩效考核;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让各职能部门参与资金支付的监督。

2.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43 万元,执行数为 4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绩效考核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其他非财务部门未完全行使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权。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工作中全面了解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按合同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支付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设置每月支出计划,严格考察资金支出进度,按月完成绩效考核;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让各职能部门参与资金支付的监督。

我院2022年决算公开两个项目,其他因涉密没有公开。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478-7931997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