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检委会 多措并举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专项活动
6月29日,为夯实民事行政检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杭锦后旗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委员民行业务专题学习会,针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最薄弱环节,检察长亲自带头抓改进、补短版。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认真落实“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按照质量评查标准对2015年办理的所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展自查,提出下步工作措施。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民行部门要与政工部门联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集中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有效发挥贴近群众,畅通监督申请渠道和受理入口。宣传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受案范围、工作职能、办案流程,切实提高民事行政工作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扩大影响力。三、针对案件来源中的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开展一次全覆盖式调研。围绕诉讼监督规模和监督质量效果两个重点,民行部门要总结现状、剖析短板,明确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与具体目标。
民行科科长黄永华有话说:
“我就将今年以来本院民事行政诉讼诉监督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向在座各位做个汇报。自推进工作开展以来,本院民行部门切合实际,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要点和党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健全完善案件来源机制,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规范化水平,加强监督能力,并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活动。”
随后,民行科干警宣读了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与会人员对新增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就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对象、方式的重大变化进行了重点学习。
张万仁副检察长就此次学习指出:民行干警一定要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这次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现民行检察有新起色。
自“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杭锦后旗检察院充分认识到基层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并不断采取多措并举,不断补齐工作短板,从而保障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有效推动基层民行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带领补齐短板。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行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民行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检察长不定期召集民行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听取近期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检委会专题学习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高法《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各部门间要形成合力,对民行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发现民行有关案件线索,尤其是公益诉讼线索,及时联系民行部门移送办理,充分达到资源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疏通信息渠道,构建民行检察工作长效机制。检察长亲自出面与法院协调,强化与法院执行局、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探索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与预防部门联合在乡镇建立两个检察联络点,深入乡镇加大民行工作宣传,延伸检察机关职能,服务民生民利。不断加强民行队伍素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能力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提高民行干警自身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参加自治区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有关竞赛,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文/贺晓敏 张荣 摄影/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