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多种举措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凝心聚力真情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本院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宣传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
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内容。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会,组织检察人员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升理论修养,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民族团结意识,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合力。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同学们逐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帮助各族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各族青少年心中。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宣传,持续升级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地”“青年之家”等一系列具有浓郁特色的教育基地,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强化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聘请旗民委民族语言翻译工作人员与检察人员成立民族语言工作小组,翻译法律文书、信息文稿等。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答等活动,不断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线上+线下”全方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成的立体式宣传矩阵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线下”携手花园社区开展“宜居靓家园健康新生活”主题党日活动,让群众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法律和政策,也把党的温暖送到各民族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