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和煦、万物勃发,正是植树好时节。4月8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带领11名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参加了由团旗委组织的“‘河’我一起·保护母亲河”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干劲十足,大家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搬苗、挖坑、种植、填土、踩实、浇水......。每一步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半天时间里接连将一颗颗小树苗用心种植,为繁花似锦的春天增添了新的色彩。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志愿者们都乐此不疲,积极热情的参与植树活动。通过植树活动,大家对劳动的意义有了更深的感受和认识,同时也在各自的心中种下了热心公益的种子。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更多推进绿化和环境美化工作,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杭后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