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获评“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凝心聚力真情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本院曾获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在2023年全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组织集体例会、支部学习会议、专题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专题研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
二、积极选树典型,凝聚奋进共识。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与评选优秀检察官、优秀党员等结合起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答、现场观摩等活动,教育各民族检察人员以先进为榜样,不断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持续升级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地”“青年之家”等一系列具有浓郁特色的教育基地,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强化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司法为民服务。针对杭锦后旗民族工作特点和需要,聘请旗民委民族语言翻译专家人才和本院检察人员成立民族语言工作小组,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规范法律诉讼用语,翻译法律文书、信息文稿等,提高检察资料质量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理念,与六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乌兰布和沙漠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共同加强乌兰布和沙漠生态保护。持续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成未检办案区,成立未检工作办公室,护航祖国未来健康成长。
四、和谐共融发展,谱写团结和谐音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赠送法律书籍。民族政策宣传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成的立体式宣传矩阵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如撰写的开在英雄家乡的听证会等报道被检察日报等采用。开展“民族团结铸同心”“绽放巾帼风采”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取得良好学习效果。
石榴花开,籽籽同心。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和拓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各族人民安居乐业中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