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杭检党建       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
·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公诉团队...
· 市旗两级团委到杭锦后旗检察院调...
· 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巡...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旗第...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市院...
案件发布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水恒涉嫌受...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
·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 杭锦后旗检...
· 浙江舟山: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香...
典型案例    
·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十)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九)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八)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七)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六)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年二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基层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部门法定职权

1、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监督法官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是否合法;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监督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活动是否合法;监督受国家专政的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事变更的条件;

2、审诉权

审查起诉权是指检察机关对一切刑事犯罪案件的事实、证据、侦查程序进行审查;对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3、抗诉权

抗诉权是指检察机关对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发现违法的,依法提起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共一家本级预算单位。

(一)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全院共有检察专项编制42个,实有在职人员59人,书记员9人,退休人员20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内设机构改革后剩余6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法警队。

(二)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情况:

单位名称: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属于自治区财政厅本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1389.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89.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

收入预算 1389.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4.94万元,增长5.7%,增长主要是由于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支出预算1389.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4.94万元,增长5.7%,增长主要是由于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38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4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38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45万元,占比58.9%;项目支出571万元,占比4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办案业务费、装备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89.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23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9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一个职工职业年金和工资调资使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3.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使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使住房保障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2万元,增加201.0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万元,增加201.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万元,减少2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长206.3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2万元,增长206.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2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55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上升5.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1年,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更新执法用车,还需更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9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说明

项目支出共计571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 484万元,装备经费8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0%,有一个没有公开的原因是因为涉密。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7万元,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个项目的和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秀梅      联系电话:0478-793195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