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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时间:2026-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度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检务服务保障中心共7个部门。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2

3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答好“方向答卷”,将服务大局的责任扛得更牢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审查逮捕49件57人,审查起诉163件199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件,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案件5件。全链条惩治电诈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件8人,提起公诉6件16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的李某某、韩某等11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起诉书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

二、聚焦司法办案务实笃行,答好“使命答卷”,将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筑得更稳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14件。督促行政机关为51家洗车行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营。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的监管,增强依法经营意识。

为文化传承夯实根基。针对三道桥粮库旧址等四处文物保护单位监管问题,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跟进修复进度,并扎实做好“回头看”。针对文化传承及保护问题,督促将部分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课外兴趣课程,并设立非遗展示区等。

为食药安全筑牢防线。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保障群众食药安全。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医疗机构、儿童托管中心餐食留样不规范问题,护好了食药源头“第一关”。

三、聚焦司法为民主动作为,答好“初心答卷”,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护得更好。

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前介入性侵案件6件,审查逮捕4件12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用情传递检察温度。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化解矛盾制度,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获评“信访维稳先进单位”。

用心讲好检察故事。“启航·新媒体工作室”发布原创作品304 个,累计点击量超2100万+。《落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89篇文章、作品被《今日说法》《检察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转载。《检·守匠心 情·暖重阳》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

四、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答好“质效答卷”,将监督履职的效能做得更优。

不枉不纵推进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2件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6件次。多点发力推进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件。加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调取台账2227条,集中评查案件127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成功抗诉虚假诉讼案件3件,均得到依法改判。

巩固态势推进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稳步开展人民陪审员违法参与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办理案件1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扎实开展行政诉讼费裁定不当案件专项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针对水体污染、固废堆积、自然资源破坏等问题精准发力,确保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五、聚焦队伍建设久久为功,答好“廉洁答卷”,将固本强基的步伐迈得更实。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及时向旗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把队伍管理抓出成效。持续引进、考录检察人员 10名,为检察队伍增添“新血液”。持续推进岗位练兵,开展“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45期1500人次,为锤炼本领创建“新途径”。

着力让数字赋能彰显实效。推动档案数字化转型,成为全市首家主动移交档案至档案馆的基层检察院。

坚决把从严治检引向深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6次,发布各类通报18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51件。

持续将接受监督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调研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44人次。深化检律协作,提供阅卷服务46件次,律师参与接访88次。加强内部监督,案管部门通过案件流程监控、评查等方式监控案件346件,实现“每案必检”。

这一年,我们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杭检“365党建工作品牌”擦得更亮。这一年,我们坚持文化润检育品牌,“坝固善治”文化品牌,取“陕坝”地域之音、承“善治”为民之志,以“法治为坝、善治为要、民生为本”,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最佳文化品牌。这一年,我们把高质效履职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破译“1236”业务管理、“365”案件管理、“1243”质量管理,实现个案质效的“点上突破”与宏观评价的“整体提升”。这一年,我们把产出高质量“检察产品”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获评最高检典型(优秀)案例4件,自治区级典型案例10件,谱写基层院问鼎“高峰”的辉煌篇章。这一年,我们坚持理论与实务相融共促,4篇论文被最高检《检察日报》《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刊发,3篇论文被自治区院《北疆检声》刊发,2篇论文获评自治区级优秀(一等奖)论文,9个工作经验做法被上级多部门采用,开创权威报刊刊发全新纪录。这一年,我们荣获旗级以上集体荣誉18项、个人荣誉24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101.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0.31万元,增长33.76%,变动原因:2025年地方财政给我院拨入办公费,退休、遗属人员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2.52万元,增长29.0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101.1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01.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2.52万元,增长29.01%,变动原因:2025年地方财政给我院拨入办公费500万元,2024年无此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2101.1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01.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72.52万元,增长 29.01%,变动原因:2025年地方财政给我院拨入办公费500万元,2024年无此经费。

2.结余分配 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01.1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69.03万元,占 74.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32.10万元,占 25.3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01.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95.13万元,占 80.68%;

项目支出 406.00万元,占 19.32%;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569.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9万元,下降0.11%,变动原因:2025年调出2人、退休4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38万元,增长下降0.91%,变动原因:2025年调出2人、退休4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69.03万元。与年初预算1570.8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311.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36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46.58万元,支出决算90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存在调出、退休人员工资薪酬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46万元,支出决算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下达了部分转移支付资金。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42万元,支出决算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37.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5.3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8.1万元,支出决算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存在调出、退休人员,该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4.05万元,支出决算3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存在调出、退休人员,该项支出减少。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有一名在职人员去世。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45.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9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54万元,支出决算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新招公务员7人,该项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7.58万元,支出决算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存在调出、退休人员,该项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5.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8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3.95万元,支出决算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存在调出、退休人员,该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163.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65万元、津贴补贴306.44万元、奖金6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9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7万元、住房公积金75.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52万元、抚恤金35.7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0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9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0万元、取暖费12.11万元、物业管理费14.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福利费15.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7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06.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3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4.97万元、物业管理费40.58万元、差旅费59.5万元、维修(护)费71.88万元、劳务费35万元、委托业务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等。

(三)资本性支出 7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2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5.44万元,支出决算 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5.00万元,支出决算 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44万元,支出决算 0.4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5.44万元,支出决算 15.44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5.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00万元,占 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 0.44万元,占 2.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万元,下降0%,变动原因: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44万元,接待6批次,53人次,开支内容:业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6万元,下降78.15%,变动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招待次数,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608.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95.56万元,增长439.65%,变动原因:2025年地方财政给我院拨入办公费,退休、遗属人员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8.2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4万元,下降3.94%,变动原因:2025年存在调出、退休人员,及招待次数减少,导致该项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2.8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4.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2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40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立项,决策依据充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04分。全年预算数为334万元,执行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办案基础核心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社会治安稳定,案件数量下降;二是项目单位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对部分突发办案任务、复杂案件的经费需求预判不够充分,年度实际完成数量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导致年度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存在一定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年初目标时充分参考历史数据以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为基础,结合本年度工作要点合理确定目标值;二是绩效目标编制由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指标贴合单位实际,避免虚高或虚低;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本次偏差问题作为下一年度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要参考,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4分。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心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量指标“办公设备购置数量”和成本指标“设备采购成本”偏差原因:一是因年初编制绩效目标时,对本年度办公设备实际更新需求、预判不够精准,指标设定偏于乐观。受年度预算规模、设备采购计划调整及实际使用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全年实际完成购置数量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从而形成指标完成率偏差;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厉行节约、盘活存量资产的要求,对部分可继续使用的设备优化使用、延期更新,实际新增购置数量相应减少,从而形成指标完成率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科学论证。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实际工作需求、历史采购数据及预算规模,科学测算绩效指标值,避免指标设置过高或过低,提高绩效目标精准性;二是加强预算与绩效目标衔接。坚持“先有预算、后有绩效”,确保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规模、采购计划相匹配,从源头减少指标与执行偏差。四是规范采购计划管理。提前梳理设备更新需求,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加快采购执行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期实施、按期入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16

334

334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16

334

334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我单位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如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邮电费、、维修费、印刷费、信息化维护费等。

项目共计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如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邮电费、维修费、印刷费、信息化维护费等,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大于等于

700

626

件

7.5

6.71

治安稳定,案件数量下降

物业维护面积

大于等于

4938

4938

平米

7.5

7.5

质量指标

办案结案率

大于等于

98

98

%

7.5

7.5

采购耗材合格率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及时性

大于等于

98

100

%

5

5

购买耗材及时性

小于等于

1

1

天

5

5

成本指标

物业费

等于

55

40.58

万元

5

3.69

部分费用在基本支出列支

案均办案成本

小于等于

0.41

0.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优

优

15

14.57

依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合理赋分

可持续影响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优

优

15

14.57

依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合理赋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98.89

%

10

10

依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合理赋分

总分

100

97.0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2

72

7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2

72

7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专项资金用于档案室建设、会议室桌椅购置、国产化高清审讯主机购置、电梯购置以及其他办公设备的更新购置等,完善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设备,保障检察业务及时准确完成。

项目共计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必须配备的检察办公设备的购置,满足一线执法、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效率,强化单位的履职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7.5

7.5

办公设备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19

143

件

7.5

4.9

年初指标预判不够标准

质量指标

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

2

2

%

7.5

7.5

时效指标

设备验收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5

5

装备购置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月

5

5

成本指标

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7

67.3

万元

5

0

按需购置

设备更新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4.7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工作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6

6

年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10

10

总分

100

92.4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0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办案(业务)经费是保障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高效、顺利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活动所必需的专项资金。这项经费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物质基础,其足额保障与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质量与效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我单位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如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邮电费、维修费、印刷费、信息化维护费等。

2.项目阶段性目标

保障本年度各类检察办案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办案业务经费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夯实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物质保障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及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为事后绩效评价,评价期间为 2025年1月—2025年12月31日,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单位围绕项目目标所实施的各项活动。

绩效评价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

2.评价目的

一是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及阶段性目标的实现程度,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二是分析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使用合规性和配置效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能力;三是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识别项目立项、指标设置、组织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绩效评价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内政办发〔2021〕5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内财绩效〔2026〕17号)等文件要求。

(2)激励约束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

向,实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为项目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3)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决策(16分)

项目立项(6)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绩效目标(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资金投入(4)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资金投入合理性

2

过程(24分)

资金管理(11)

资金到位率

4

预算执行率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组织实施(13)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6

绩效流程全覆盖

3

产出(30分)

产出数量(10分)

案件受理完成情况

5

物业维护面积完成情况

5

产出质量(8分)

年度结案率

4

物业维护服务完成情况

4

产出时效(6分)

案件受理及时率

3

物业服务时限

3

总分值设定为100分,数据主要来源于政策文件、管理办法、统计基础数据、实地调研、满意度调查等。

项目决策:分值 18 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予以考察。

项目过程:分值 22 分,从资金管理、组织管理两方面予以考察。

项目产出:分值 30 分,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方面分析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效益:分值 30 分,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基础上,对各末级指标设定了明确的评分标准,根据各末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出各末级指标评分结果, 由各末级指标得分汇总形成本级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4.绩效评价等级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 100 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 90- 100 分(含 90 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 80-90 分(含 80 分)为 良;

综合得分在 60-80 分(含 60 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保证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评价分析、评价总结和沟通反馈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

(1)制定评价计划。评价组通过对评价对象前期调研,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2)收集评价资料。评价组结合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详细分工,编制被评价单位所需的资料清单并进行收集。

(3)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特征,初步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以及评价工作步骤和评价工作形象进度。其间多次沟通,征求修改意见,细化个性指标,最终确定实施方案,同时编制项目的满意度调查问卷。

2.组织实施

查阅、收集基础数据与审核资料。评价工作组编制资料清单,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3. 汇总评价

评价组按照绩效评价的原则、规范和方法,按照事先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收集和审核数据及调查的基础上,对取得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判断,对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的前期调查、数据采集、资料收集分析、满意度调查并运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认为本项目启动、决策依据充分, 目标、指标基本清晰明确,产出、效益效果显著。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

决策

16

15

93.75%

过程

24

24

100%

产出

30

29.47

98.23%

效益

30

28.56

95.2%

合计

100

97.03

97.03%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办案基础。始终将办案业务经费保障作为重点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充足的经费支持,根据办案实际需求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各类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保障经费全部用于办案相关支出,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测算不够精准,指标完成值存在偏差

一是社会治安稳定,案件数量下降;二是项目单位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对部分突发办案任务、复杂案件的经费需求预判不够充分,年度实际完成数量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导致年度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存在一定偏差。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与职责分工,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与绩效管理有机衔接。立足单位履职职能,稳步推进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日常运转及专项工作,规范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精细化、规范化使用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478-7931997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收入决算表.xlsx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支出决算表.xlsx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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