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杭检党建       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
·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公诉团队...
· 市旗两级团委到杭锦后旗检察院调...
· 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巡...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旗第...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市院...
案件发布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水恒涉嫌受...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
·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 杭锦后旗检...
· 浙江舟山: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香...
典型案例    
·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十)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九)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八)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七)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六)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院内设机构6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法警队。 

全院共有检察专项编制45个,实有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21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2021年新增编制3个,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7人。 

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96.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07.05万元,增长22.10%,变动原因:主要增加行政运行费用56.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3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76万元。非同级财政收入66.41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30.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0.64万元,增长17.32%,变动原因:主要增加行政运行费用56.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3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76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96.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96.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696.5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89.62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一2021年增加人员经费没有2020年多。二是2021年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31.64万元,2020年增加了93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0.09万元,占96.09%;其他收入66.41万元,占3.91%。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9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86万元,占58.17%;项目支出709.64万元,占41.83%。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30.09万元,其中:支出总计1,630.09万元,其中: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20.72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增加人员经费没有2020年多。二是2021年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31.64万元,2020年增加了93万元。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3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45万元,占56.47%;项目支出709.64万元,占43.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0.64万元,增长17.32%,变动原因:主要增加行政运行费用56.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3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76万元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59.19万元,决算支出715.5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运行过程中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4.46万元,津贴补贴36.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剂到津补贴15.76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71万元,决算支出709.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运行过程中项目支出增加卫生间改造45万元,办案业务费42万元,信息化建设费31.64万元,委托业务鉴定费10万元,2021年新骋用书记员经费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4.02万元,决算支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追加准备期养老保险61.3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万元,决算支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58万元,决算支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5.76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旗未开通公务员医疗补助业务,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剂到津补贴15.7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7.3万元,决算支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0.72万元,津贴补贴389.4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15.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7.58万元,职业年金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37万元,住房公积金57.3万元,奖金15.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万元。 较上年减少1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人员经费(准备期内养老保险);公用经费95.0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9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福利费7.87万元,其他交通费38.84万元,较上年增加8.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公用经费的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7.2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4.20万元,支出决算为5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0万元,占94.76%;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5.2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2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19.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39.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没有变化,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接待32批次,共接待381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人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7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709.6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09.64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4万元,2020年增加82.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4万元,比2020年增加61.07万元,增长436.89%,主要原因是:2021年扩大了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的范围,我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执行导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增加。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1万元,比2020年增加8.95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公用经费的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无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7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等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符合我院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完整,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支出规范性有待加强;任务完成质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社会和经济效益较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A:办案业务费。包括评价中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等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B业务装备经费。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我院在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81万元,包括水、电9万元、物业费5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5万元。2021年按年初预算执行,没有变动。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案数量):案件数达到1200余件。质量指标(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结案率95%。成本指标(办案成本):办案支出1万元。时效指标:平均办案时间7天。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工作中全面了解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按合同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支付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设置每月支出计划,严格考察资金支出进度,按月完成绩效考核;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让各职能部门参与资金支付的监督。 

  

2.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我院在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年初预算208万元,2021年执行过程中追加55万元。包括差旅费12万元、劳务费185万元、办公费10万元、咨询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维修费45万元。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案数量):案件数达到1200余件。质量指标(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结案率≥96%。成本指标(办案成本):办案支出≤1万元。时效指标:平均办案时间≤7天。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后续工作计划,在工作中全面了解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按合同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及时支付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设置每月支出计划,严格考察资金支出进度,按月完成绩效考核。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我院在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81万元,2021年按年初预算71万元,9月份有新考录书记员经费追加10万元。用于骋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的经费,确保我院办案工作顺利进行。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案数量):案件数达到1200余件。质量指标(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结案率≥93%。成本指标(办案成本):办案支出≤1万元。时效指标:平均办案时间≤7天。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后续工作计划: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中央与自治区政策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不断学习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重视学习系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加强资金的使用监控,完善采购计划,提前做出采购规划,联系好供应商,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缩短采购周期,不影响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评估,更好的完成本单位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所有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与自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4.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我院在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17万元,2021年按年初预算执行,没有变动。包括信息化技术运营服务费7.5万元,融媒体技术服务费9.5万元。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案数量):全院有终端设备及网络服务。质量指标):保证所有系统设备稳定运行。成本指标:分两期支付。时效指标:维修期一年。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后续工作计划,完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让各职能部门参与资金支付的监督。 

5.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我院业务装备经费追加预算31.64万元。用于检委会会议室进行装修改造13.64万元,购置LED屏18万元等设备购置。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间。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99%,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成本指标:工程预算造价31.64万元。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后续工作计划: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中央与自治区政策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不断学习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重视学习系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加强资金的使用监控,完善采购计划,提前做出采购规划,联系好供应商,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缩短采购周期,不影响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评估,更好的完成本单位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所有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与自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我院业务装备经费追加预算31.64万元。我院于2021年年底已将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立了产出指标,并对产出指标设立了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间。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99%,时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成本指标:工程预算造价31.64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目标值等于1.0间,实际完成1间,分值12.5,得分12.5。 

2、质量指标 

2)竣工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99.0%,实际完成99%,分值12.5,得分12.5。 

3、时效指标 

3)项目按计划完工率,目标值等于100.0%,实际完成100%,分值12.5,得分12.5。 

4、成本指标 

4)工程预算造价,目标值大于31.64%,实际完成31.64%,分值12.5,得分12.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5)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目标值等于10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6)设施正常运转率,目标值等于10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 

7)项目受益人数,目标值等于81.0人,实际完成81人,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8)受益群体满意度,目标值大于99.0%,实际完成99%,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478-7931997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