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杭检党建       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
·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公诉团队...
· 市旗两级团委到杭锦后旗检察院调...
· 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巡...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旗第...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市院...
案件发布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水恒涉嫌受...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
·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 杭锦后旗检...
· 浙江舟山: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香...
典型案例    
·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十)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九)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八)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七)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六)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年二月八日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对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的侦查权。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官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监督。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监督。 

  6、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可分别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共一家本级预算单位。 

  (一)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全院共有检察专项编制45个,实有在职人员60人,骋用制书记员16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3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内设机构6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法警队。 

  (二)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情况:  

  单位名称: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属于自治区财政厅本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总收入为1536.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36.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 

  收入预算1536.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66万元,增长10.56%,增长主要是由于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新聘用7名书记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536.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66万元,增长10.56%,增长主要是由于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新聘用7名书记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3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1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3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11万元,占比64.91%;项目支出539万元,占比35.0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办案业务费、装备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36.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34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新聘用7名书记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使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4.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使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9.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资使住房保障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8万元,减少22.6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98万元,减少22.69%。原因为2021年车辆购置费39.2万元,2022年预算车辆购置费27.22万元,车辆购置费减少11.9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今年和去年都是15万元,没有变化。我院响应国家号召节约开支,今年接待费比去年缩减1万元。这样三公经费共减少12.98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33.3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万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节约开支,今年接待费比去年缩减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98万元,减少22.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98万元,减少22.1%。今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去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运行维护费今年和去年都是15万元,没有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7.22万元,去年是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98万元,减少22.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98万元,减少2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及、培训费咨询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2022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0.57万元,上升22.7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01万元。 

  2022年,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更新执法用车,还需更新办公设备以及信息化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说明 

  项目支出共计33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02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25万元,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10万元,共计33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有办案(业务)经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50%,有3个没有公开的原因是因为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涉密。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478-793199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