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杭检党建       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
·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公诉团队...
· 市旗两级团委到杭锦后旗检察院调...
· 杭锦后旗检察院召开自治区党委巡...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旗第...
· 杭锦后旗检察院王博检察长向市院...
案件发布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水恒涉嫌受...
·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
·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 杭锦后旗检...
· 浙江舟山: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香...
典型案例    
· 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
· 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十)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九)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八)
· 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七)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我院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以科技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外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传输体系,形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科技强检管理体系,是提高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精准打击能力、督促履职能力、预防犯罪能力的重要举措。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为全旗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率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支出包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目标任务、立足职能、勤政务实、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审核各类开支事项,重大开支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投入资金总额为708.06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500.4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07.61万元。上述项目资金2020年按预算安排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按计划进行实施。

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1:充分运用检察权,及时依法查办、移交线索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完成既定目标,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课题研究,依法及时完成全年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出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完成侦查设备购置、技术设备购置、通讯设备购置、信息化六大平台设备的购置及其他设备购置等。通过以上工作,提升检察监督力度和质量,规范监督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监督权威。

目标2:2020 年,按照院党组安排部署,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升信息资料质量、提高信息报送实效,保障项目基础设施、软、硬件正常运转,为办案业务开展提供支撑。

 目标3: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检察工作在社会影响力、认知度。检察业务工作改革不断深化,各类案件不断增加,我院为了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办案效率,严格遵循财政厅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的经费标准进行测算。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通过绩效评价,加强和规范各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对象是各业务部室,范围是各部室分管领导、主任、及全体干警。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评价小组采取了单位自评、书面审核与现场核查方式,最终形成量化的评价结果。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杭锦后旗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地方财政局相关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责任主体的具体规定。

指标体系(指标与权重)是评价的关键问题。我院为保障检察办案工作正常运转,更加突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分配,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性效益。在计算指标得分时,按照各明细项目分别核算,再按财政规定的有关规则计算汇总指标得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自评内容为我院办公室的自评报告与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评价核实与汇总材料。审核根据评分标准与自评资料,进行书面审核,按指标取得审核评分。核查采取资料查阅、现场勘察等方式甄别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取得指标核查评分,发现问题,深究原因。

按照《2020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材料收集整理审核、现场交流与核查、撰写报告、报告论证修改及终稿等阶段。

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据实对预算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绩效自评表格及其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分值设置情况由预算项目实施部门财务室负责制定,于12月10日前提交绩效自评工作组进行评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资金为办案业务经费,由我单位预算编报形成,由财务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协助配合。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和实施,结合相关部室业务职能或专项工作,本着立项有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的原则,依规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后,按照工作计划合理支出我单位有明确的预算编制流程,确保预算工作的合理性、合规性。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预算批复后,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申请并获得拨付使用,按进度有计划拨付。资金到位率与及时率非常满意。根据项目预算资金数额进行财政资金分配,财政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总体相符,实际支出 708.06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有情况如下:

1)办案业务经费预算500.45万元,实际支出500.45万元

2)业务装备经费预算207.61万元,实际支出207.61万元

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核制度,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确立了财务管理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授权”的财务管理体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

数量指标方面,2020年度办理各类案件数量568件,同比上一年度实现上升年度购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套,检察2.0系统网络布线,检察工作机房设备一套,打印机、电脑、扫描仪等办公设备44台。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政府采购率≥98%,通过政府采购成本节约率≥95%。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支出进度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质量指标方面,案件办理结案率到95%、政府采购率达到98%使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达到的实际值均达到原有制定预期值。

时效指标方面,因专项经费项目属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范畴,主要评价是否按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并且常年性业务能正常开展,实施时效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办案、装备、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均在预期时效内完成,全年各项支出均能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成本指标方面,按成本预算控制,设置预期预算使用率100%,在保持相同预算资金支出数额情况下,尽可能扩大产出,实际使用率为100%。加大了节能降耗的力度,设置了节能降耗检查测评合格的指标,实际测评为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方面,由于办案业务的不确定性,办公室主要为检察办案工作服务,该项目的实施很难有经济利益流入,直接经济效益难以量化权衡,项目实施中,对于办案中如何加强和改进转化为间接经济利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挖掘,更加科学合理设置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方面,上级院和旗委坚强领导下,我院办公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检察工作实效,有力保障了检察工作决策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转。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项目开展情况,“办案业务费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办案业务费

100

92.5

92.5%

业务装备经费

100

99

99%

综合绩效

200

191.5

95.75%

 

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在妥善使用财政资金的同时,开源节流,树立节俭办公意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为检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2、全面提升经费的使用绩效,强化对各类业务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有利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检察院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存在的问题:

1、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运转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标准性。

2、业务管理方面,总体上说,各业务部门档案资料进度、成果归档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对于业务进展情况的实施过程、通报情况以及事后考察的机制有待完善。

六、有关建议

建议对预算经费的绩效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安排预算,简化工作程序。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其他需说明问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