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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度)
时间:2018-07-05  作者: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41225日在杭锦后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晨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办案是硬道理,监督是硬任务,队伍是硬基础的工作理念,按照上三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把握方向、规范立院、创新进取、争先创优,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惩防并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 15 人,立案查办1111 所办案件零翻供、零退查,侦查终结案件起诉率100%,已开庭审理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由市检察院统一指挥参与查办了公安系统户口舞弊渎职案件99人(其中我院立案11人),全部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发出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堵塞了户口管理漏洞;严厉查处人社系统渎职审批,致使国家社保基金损失千万余元大案33人(其中我院立案11人),有力打击了我市人社领域骗保、贪保违法犯罪,规范了社保基金的审批监管;查处了林业公安干部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1人,深挖贪污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案件11人;继去年全市查处危房改造领域贪腐案件30余件的强劲势头,继续扩大战果,今年又深挖窝案33人,确保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真正惠及民生;查办了利用吃空饷手段贪污20余万元大案11人;深入中旗城建部门查处开发审批环节行受贿案件22人,先后抽调十余名干警参与了全区个别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充分发挥了侦查一体化办案优势。通过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渎职侵权案件,营造了推进社会管理和发展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全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注重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能作用,努力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向群众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材料》以及便民联系卡;定期向旗属各单位领导群发廉政短信;深入到陕坝农商业银行、杭锦后旗地税局等单位进行预防专题讲座。在招投标、信用征信、人才招聘等领域开展行受贿档案全国联网查询200余次,着力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三道桥镇设立长驻检察室,开展宣传、预防、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等工作,推进检力下沉、紧密联系群众。   

     (二)充分发挥捕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刑事案件8597人,不捕27人;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38170人,不起诉1727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13人。严厉批捕并成功审查起诉了全区首例环境污染案件一案4人,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类刑事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自治区环保厅及各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到庭旁听,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众多群众巨大损失的刘某某等人依法从快批捕,依法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针对今年多发型涉及贷款违法类案件中反映出的银行业监管漏洞,建议立案12人,并提出了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监管。以过硬的公诉业务素质圆满完成自治区逐级交办审查起诉自治区扶贫办郝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并邀请旗扶贫办等人观摩庭审,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三)坚持宪法定位,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 件、撤案 1件。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28件次。针对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0 件次。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纠正漏捕4 人,追诉漏犯13人,改变定性10件,22份检察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成功提请抗诉2起案件,全部得到了市检察院的支持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三是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建立健全了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4人。利用手机定位监控、定期入户考查等措施进行社区矫正考核,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16名矫正人员提出警告建议。对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向包头监狱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收监执行。会同监管部门对32名在押人员进行检查治疗,保障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启动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 改造建设,实现检察内网与看守所监控、提讯室全面联网,逐步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提讯。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针对当事人反映的不当履行职责问题,向旗执法局下发5份改进工作措施建议;监督旗地税局起诉欠税案件5件,追回经济损失7万元;受理民事申诉案件5件,1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向人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 

      五是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件,全部答复或转有关部门落实。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批办案件13件。抽调检察人员派驻旗信访大厅,受理涉检信访,提供法律咨询,派专人参与清欠农民工工资调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推动了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一)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根据上级院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区检察机关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多项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十八大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合理使用机关各项经费。坚持每年为干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为干警办理政法干警意外保险;定期慰问退休干部,资助患病干警及其家属渡过难关。 

  全区公开考录3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公务员,聘用8名旗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等优秀大学生,充实检察队伍加强办案力量;开办了巴市政法系统首个法律专题研讨论坛“杭检正义论坛”,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2014年度理论研讨会。隆重举办了“杭检道德讲堂”,两大研讨交流平台相映成辉,助推了我院检察业务与检察文化全面开展。巴市日报以“杭后检察院理论创新助推检察工作”为题整版报道了该项亮点。选派两名检察官常驻头道桥民建村,参与管理村务、监督惠民资金落实、入户宣传调解等。为领秀小区建设高标准社区活动中心,捐资十余万元参与“十个一”工程、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法律政策研究室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奖;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之星,一名干警获市检察院嘉奖,两名干警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 

  (二)配强科技装备,强化智能应用,提升检察信息化效能。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现案件统一从案管大厅受理,网上流转,各流程监控提醒,实时评查等。依托“两微一站”发布运行,建成了涵盖检务公开、法律咨询、律师预约、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在线举报、申诉等多项功能的检察互联网综合平台。高效利用检察专网运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四级检察机关实时监控。积极推进涉密专网分级保护项目建设;完成了视频会议室、检察内网机房、办案工作区的高标准装备配置。控申接待大厅配备监控设施,检察长接待室开通远程接访功能。新建340平米控申接待及检务公开大厅,预计于明年6月投入使用。目前,旗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装备、智能应用及专业人员配备均居全市基层院领先水平。信息化工程被确定为全市科技强检亮点工程 

  (三)推行阳光检务、规范执法行为。 

  高效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都能依法向社会公开。坚持在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将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把便民利民贯穿始终。综合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公开途径,及时发布案件信息,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旗委、人大及社会各届的监督,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反馈;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邀请自治区、市、旗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建立长效联络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健全了与旗四大班子沟通与联系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各位代表,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各基层院考核中位居前列。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感谢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届的关心和支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效果还需提升;查处贪污贿赂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建全;少数检察人员执法观念仍然相对滞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旗人民检察院2015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旗人民检察院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一是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二要着力保障民生。突出打击暴恐犯罪、邪教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危害安全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持续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合理探索反贪布局,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新趋势,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方式,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二是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牵扯民生、关联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如贪污惠农资金、放纵违法建筑等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腐败犯罪的动态、规律和对策研究,严密规划侦查谋略,提高侦查本领,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侦查破案,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引导干警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要开展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抓好主任检察官的选配、管理、监督,推行公开考试、竞争上岗的办法,建立一套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着力培养法律深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高端法律专门人才、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三是加强自身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干警廉洁从检。 

  四、加强检察信息化项目推进,深化检务公开。 

  大力推行以网上办公办案、检务保障、队伍管理等为主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强化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落实检务公开机制改革,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专项活动“四个平台”建设,认真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进一步破除司法神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内蒙古检察机关已经被确定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做好检察工作平台的适度延伸,建立和完善驻镇检察室、帮教基地等新平台新机制,积极搭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新平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旗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本次大会决议的要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努力把检察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我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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