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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11-21  作者:黄晨阳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12月  日在杭锦后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晨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三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有力推动了我旗社会管理的创新发展,为顺利实施我旗“富民强旗”的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20件22人,立案查办8件8人,并全部做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13年,根据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优势,对重大案件线索统一组织初查,统一组织开展专项侦查行动,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个人情报信息查询的强大功能,利用现代化高科技装备辅助办案,有力打击了犯罪,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模式,针对职务犯罪存在关联性、行业性、隐蔽性的特点,深入危房改造、土地、社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深挖职务犯罪窝案、串案,警示和规范了处于职务犯罪高危区的行业系统。先后成功查处了涉及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公共卫生补助、虚开发票等关系民生民利领域贪污案件8件8人,有效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成功立案查办了由市检察院统一领导侦查的旗农业局退休人员刘某某等人骗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重特大案件,确保了社保基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营。先后抽调十余名干警配合旗纪检委参与排查全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有多名干警被抽调参与全市及全区个别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能作用,努力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投入16万元在省道212线临陕公路陕坝镇城区出入口黄金地段设置了警示教育公益广告牌;开通廉政短信,定期向旗属各单位领导群发廉政短信;与杭后电视台合作制作了廉政短片,在黄金时段循环播出,经验作法被《检察日报》全面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30余次,旁听干部、群众上万人;坚持在招投标、信用征信、人才招聘等领域开展行受贿档案全国联网查询,撰写案例分析,通过深入剖析以案说法,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性,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旗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宁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及时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案件89件12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8人,不捕38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43件186人(含上级院交办3件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7件207人(含上年积存18件32人),不起诉10件13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6人,正在审查的23件36人。

  充分发挥捕诉职能,与侦查、审判机关密切配合,继续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意见》,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到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规定,针对未成年人案件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寓教于法,惩教结合,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精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为部分学校全体师生讲授法制课,生动而深刻的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以过硬的公诉业务素质圆满完成市院交办审查起诉的徐某某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千余万元重特大案件,并邀请旗委、纪委及各乡镇干部观摩庭审,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打击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准确批捕并成功起诉多起涉嫌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为维护我旗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完善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法律监督程序,共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18件次。针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非法取证、任意改变强制措施和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0件次。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大了对超审理期限、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权利以及违法判缓等现象的监督力度。通过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漏捕5人,挖漏罪3起,追诉漏犯9人,改变定性8件,19 份检察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在市检察院支持下,成功抗诉一件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死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和看守所检察。按照新刑诉法规定,建立健全了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机制。试行 “司法E通”手机定位监控,辅助进行社区矫正考核。会同司法局对本旗8个司法所和一百多名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实地考查。建立了强制医疗人员档案,会同监管部门对12名在押人员进行检查治疗,对3名重症在押人员经与办案单位协商,变更了强制措施或送监狱医疗单位看管,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全面启动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 改造建设,将于明年年初实现检察内网与看守所监控、提讯室全面联网,从而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提讯。

  四是注重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效果。受理不服一审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5件,经审查对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予以维护,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执行问题,向旗法院发出1份检察建议督促尽快执行,目前已全部执行并收到回复。监督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息诉3件,没有上访、上诉现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注重在处理初信初访案件上下功夫,做好矛盾纠纷的疏导调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运行高效,畅通了举报、申诉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8件,全部答复或转有关部门落实。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批办案件24件,均在第一时间解决来访群众的难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抽调检察人员长期派驻旗信访大厅,受理涉检信访,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清欠农民工工资调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使执法办案活动成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推动了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一)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年来,根据上级院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全区检察机关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多项教育活动,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得到迅速转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班子成员能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经旗委、政法委批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上岗的原则,严格按组织程序开展了“环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激发了工作活力,营造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环境。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检务督查,坚持对纪律作风、警用车辆、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检察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每年为干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为干警办理政法干警意外保险;定期慰问退休干部,资助患病干警及其家属渡过难关。捐资十余万元参与扶贫帮困、助学和对帮扶村社的改造。

  组织业务骨干为全院干警讲授新法新规,并开展全院研讨交流、业务知识考试,全方位督促干警更新业务知识,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专业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通过考录和人才储备等多种形式争取高学历专业化人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成功举办以“新刑事诉讼法与检察工作”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受到市院和旗委、人大的好评。在全区预防比武中被授予“预防能手”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全市预防比武第三名的好成绩;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和在职研究生学历考试通过人数均居全市前列。两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信息、调研、新闻稿件多次被市、区以上报刊采用,三篇文章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极大的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跨越发展。2012年度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检务保障措施。

  2013年,旗人民检察院以检务保障为重心,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装备的科技含量。于近日全面启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办案,四级检察机关实时监控。投资200余万元高标准配备现代化保密、网络、信息软硬件设备以满足网上办公办案需要。完成了检察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电子阅览室、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控申举报系统、三级机要通道专用机要室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培养文检技术鉴定人员两名,能够独立开展电子物证、文字检验鉴定工作。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素质、装备配置均居全市基层院领先水平。检察政务、业务工作全面进入了高科技网络时代,开创了“科技强检”新里程。

  (三)不断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现案件统一从案管大厅受理,集中流转,各流程监控提醒,实时评查等,极大的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逐步解决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落实检警分开、看审分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同时通过民主理财、案卷评查、检务督查、季度通报、整改提高等动静态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扎实了办公、办事、办案每一根链条,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挖掘了各部门和干警个人的潜能,有力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规范运行、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旗委的党内监督、人大的宪法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反馈;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并建立长效联络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健全了与旗四大班子沟通与联系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各位代表,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各基层院考核中位居前列。这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效果还需提升;查处贪污贿赂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建全;少数检察人员执法观念仍然相对滞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力争使杭后检察院整体工作达到全区基层检察院先进水平,使更多的单项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旗人民检察院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认真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为我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突出办案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更加注重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途径。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是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干警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到“政治清白、思想清明、工作扎实、做事干净”,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考评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队伍结构优化,推动专业化、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建立健全检务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支持,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加快开展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

  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创新联络方式,拓宽联系渠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广泛征求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及建议,研究改进检察工作新举措,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肩负着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2014年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依法办案为根本,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现我们共同的“中国梦”、“法制梦”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附: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为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需求,于2013年年底开始动行使用的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融案件办理、案件管理和统计于一体、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为实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及时、全面、实时、动态交换数据,保证数据客观、真实,满足全国检察机关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需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司法E通”:是司法部门利用手机定位功能,对社区矫正人员辅助管理的一种现代化管理系统。将辖区内的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手机号输入系统后,可以对该人员进行实时定位查询。查询其的历史活动轨迹,活动区域显示,抽查有无脱管漏管现象。该系统同时显示司法局具体监管责任人情况,被监管人的相关信息及犯罪罪名,被监管人的像片,被监管人的刑期及社区矫正的起止时间等,是一套现行的比较先进的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试行与司法部门资源共享,利用该系统监督考核司法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

  3、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整合侦查资源,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而建立的上下联动机制。要求在查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组织侦查活动、统一调度侦查力量和侦查设备,以强化检察机关相互之间的侦查协作,体现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办案工作机制。

  4、多项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全区检察机关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全区检察机关三个年”活动、“全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专项活动、“检察大走访”活动、“全区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等多项教育活动。

  5、刑事和解司法政策: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就刑事案件中相关民事问题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事项协商谈判达成和解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再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对犯罪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政策。

  6、“一案三卡”制度: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的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执法办案进行监督的制度。每办理一案,都要有案件当事人签署意见的告知其权利义务情况的“权利义务告知卡”;办案人员填写其遵守办案纪律情况,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廉洁自律卡”;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回访,经被回访人签署意见的“回访监督卡”。

  7、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全程是指讯问嫌疑人从每案、每人、每次讯问开始直至讯问结束的全过程,同步是指录制过程和讯问过程同时进行,不间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而制定。

  8、“两网一线”:两网是指检察专线网和看守所监控网,旨在实现检察内网与看守所监控、提讯室全面联网,从而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提讯。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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