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构建“全员覆盖+示范领学”分层分类学习体系,推动讲话精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10月20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全员例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及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原原本本传达学习讲话精神,实现学习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10月28日,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聚焦讲话核心要义开展深度研讨,深刻领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等重要要求,深入把握因地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实践要求。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逐一交流发言,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任务谈认识、谋思路、提举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
10月29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全区第七期检察大讲堂,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系统理解,拓展学习深度与广度,形成“全员参与、层层递进”的完整学习链条。
下一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成果,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行动,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