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改革部署,深化“地铁协作”,9月8日,由杭锦后旗检察院牵头,联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举行环资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地铁协作”工作机制签约仪式暨座谈会。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鸿雁及班子成员应邀出席会议,杭锦后旗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超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杭锦后旗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孙超通报了本院近年来依托“地铁协作”机制的办案履职情况,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田鸿雁介绍了跨区域环资类案件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双方围绕跨区域环资案件双向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互通、联合调查取证、生态修复协同落实、办案结果闭环反馈等重点环节开展深入交流,细化协作流程,明晰各方履职责任。
代理检察长孙超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要求,以机制落地见效推动生态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开展。二要聚焦协同共治,打破地域壁垒,构建“刑事追诉+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生态修复”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模式。三要注重成果转化,以个案协作带动类案治理,破解跨区域办案现实难题,实现司法办案与生态治理的双向赋能。
双方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并举行了会签仪式。
下一步,杭锦后旗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凝聚生态保护法治合力,做实生态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护航地方生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