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文明创建融入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养。继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后,今年5月,该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寿宁县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下一体、协同创建”格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定期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健全年度计划、岗前培训、服务记录等管理制度,持续擦亮“法治助学育人、托起明天太阳”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