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至9月21日,五届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0月30日,五届市委第十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领导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10月31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召开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雷介逸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敏担任,成员有连世军、郝耀光、高晓丽、杜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颖担任,副主任由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张玉琴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王莉雅、周红霞及各部门内勤组成。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了《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同时将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整改期内的逐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常态化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抓好常规学习,完善例会制度,提前一天安排和严格把关每周全员例会和部门学习内容,并报检察长审阅。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划分学习重点。在新的阵地建设中,融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不彻底。
一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不全。
整改情况:合理有效使用好编制资源,通过考录、调入等方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规定》有关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要求,适当增加政法编制司法行政人员数量,逐步解决司法行政空心化问题。加大综合管理类人才培养力度,尽快配齐办公室主任。通过选调优秀公务员和合理编制2025年省考考录予以解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听证人员覆盖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合理配置听证人员数额,及时更新听证员库,增补一定数量的党代表,确保听证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在2025年1月21日第二次党组会研究“两代表一委员”加入听证人员库事宜,将3名党代表增补进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是部分内设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根据检察人员职务序列情况、业务专长、年龄结构等,合理配置内设机构人员数量。解决驻所和司法警察人员年龄老化问题。通过选调优秀公务员和合理编制2025年省考考录予以解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差距。
一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明晰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所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2024年11月,结合各自分管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各项主题教育和专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组织开展,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检察人员结合本职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的,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存档和报送资料反复审核,减少错误、杜绝雷同。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和专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2024年11月,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制定工作行事历,确保规范有序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足。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积极发挥基层“堡垒”作用,按照基层党组织“六有”标准建设要求,持续打造“五红阵地”(“党的政治建设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党建文化廊”“党员活动室”“院史馆”)。让“五红”阵地成为集服务检察工作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在此基础上,持续升级打造“素能提升加油站”“青年之家”等一系列具有浓郁检察特色的党建文化基地。及时更新和充实党建室等阵地的展呈内容,展现党建成效,营造浓厚党建氛围。2024年12月,建成“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廉政建设阵地”,通过布置廉政标语、宣传画等,营造了“爱廉敬廉守廉”的文化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会前几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主题确定、会前学习、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切实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作用,党组书记把关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已按照要求邀请有关领导机关与会指导,及时召开会议,完成会后报送等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一是非公务员占用政法专项编。
整改情况: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经自治区编办批复,2024年12月初,已将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列入本院事业编制,所占用的政法编制已空出用于2025年公务员考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考核奖惩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完善“全员、全年、全面”的绩效考核机制,年初即出台本年度考核办法,2024年12月根据最高检新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4年工作总结暨表扬大会”,切实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弱项。
一是开展组织生活不严格。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严格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加强资料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要以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拓展监督检查内容,延伸监督检查触角,助力推动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加强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2024年以来,开展廉政教育2次,出具各类人员廉政意见27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将结合各项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强化整改,推动巡察整改长效长治,检察工作高质效运行。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发挥好总领和带头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针对分管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抓好常态化整改。
二是认真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续工作。针对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照检查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整改。
三是切实推动实际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责任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验证整改措施的落实效果,对整改不到位或未达预期效果的,要求责任人限期重新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931969,联系人:杜颖,邮寄地址: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jhqjc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