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民行检察机关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内容分为四项,首先各旗县院各自对三个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院部门负责人黄永华对本院专项活动开展的做法、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了汇报:自今年3月份三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多次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三个专项活动的开展。在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我院主动走访相关单位摸排线索,与本院侦查监督、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机制。在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我院主动与水务部门协调沟通,由党组副书记、民行部部长李继生带领工作人员前往黄河流经杭锦后旗段,进行实地勘察,通过保护黄河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发现4件其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正拟请示市检察院作立案审批。在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主动走访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针对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我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行政单位非诉申请执行案件30卷,对法院执行非诉案件程序是否合法也进行了审查。下一步,按照三个专项活动方案的安排要求步骤有序开展,力争发现新案源。
会中,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各院1-7月份的工作情况并传达学习自治区检察院院公益诉讼调度会精神。会议第四项由市检察院院何斯琴专委对此次会议作出了总结和强调,要求各院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开展工作中,要细化到办案程序及文书格式,提高认识加强能力,专业与能力并进,有效开展三个专项活动,注重案件质量,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随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学习落实会议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抢抓机遇,勇于担当,依法履职,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出积极贡献,为我市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贺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