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巴彦淖尔市基层检察理论研究先进——杭锦后旗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
近年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工作中,该院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路线,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杭后检察特色的理论研究工作路子,为该院检察整体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该院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坚持开拓创新,构建大调研格局
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改革和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及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直接为检察机关决策服务、为办案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杭锦后旗检察院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将检察理论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去钻研、探索、总结,认真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检察工作规律,指导检察工作创新。该院从实际出发,整合人才资源,切实加强专兼职调研队伍建设。从每个业务部门确定1—2名理论素养高、写作功底好的干警作为兼职调研员,形成了由全体专兼职人员参加的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吸纳新进院的选调生、公务员中擅长写作的年轻干警,形成了以研究室牵头,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大调研格局。同时,该院还采取案例探讨、专题研讨、论文交流和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实行重点培养,适时向专兼职调研员下任务、压担子、出题目、提建议,鼓励引导他们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动脑筋,认真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努力做到用最新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和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全院上下已经形成浓厚的研究、学习氛围。多名优秀理论人才及精品力作获全国、全区多项奖励,文章转载、获奖数居全市基层院之首,为全市检察机关及杭后检察院争得了荣誉。
二、紧密结合检察实践,努力促进成果转化
近年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理论研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跨越发展,全面加强干警检察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多起信用卡诈骗案时,该院副检察长徐飞航同志在审查中发现该批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定罪存在问题,但相关法律规定较模糊,经过认真总结撰写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制之价值重构》一文,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具有现实的参考价值,该文获得“2013年自治区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该院反渎局局长程东鸿、干警温泉通过对他们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报捕中存在问题总结后,提出相应解决对策,撰写了《职务犯罪案件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一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视并间接推动了刑事法律的改革,该文获自治区第五届“正义论坛”一等奖。还有白羽撰写的《浅析公诉工作如何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程东鸿同志撰写的《司法实践中如何给贿赂居间行为定性》、丛莎撰写的《浅谈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改进的影响》和徐飞航撰写的《查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无不是出自多年检察业务实践的积累和总结,以上文章均获得了全区检察机关的各项奖励,获奖研究成果在巴市检察系统遥遥领先,并被全区多家报刊媒体采用。
三、坚持完善工作机制,理论研讨逐年创新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这对于基层人民检察院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检察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时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更加需要超前发展,检察理论研讨也需要不断升级创新、扩大影响。从该院“刑八修正之我见”的精彩亮相,到“新刑诉法与检察工作”的风采再现,该院成功举办了多次理论研讨会,每一年度的理论研讨会均能紧密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研究探讨当前法律发展的前沿问题,在表现形式上不断创新,采用幻灯片的方式对主要研讨内容进行讲解,图文并茂,并邀请巴市检察院、人大、政府、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研讨、发表意见,扩大研讨范围,在全市检察系统具有相当的影响,同时也使该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充分准备和多方论证,该院于近日隆重启动“杭检正义论坛”,以此来展现该院理论研究成果、交流成功经验、推动全面工作。“杭检正义论坛”是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基层专题理论研讨论坛,该论坛的成立,旨在为全旗乃至全市法律人士提供法治交流平台,共同研讨解决当前本地区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研讨提出法律及司法解释修改建议等。通过广泛交流,顷听法治声音、传递法治力量,传播正能量。该论坛每年定期举行一次研讨,同步在检察内、外网上开设论坛专栏,对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宣传展示,不断增强理论研究主动性、创新性,扩大检察理论研究的影响力。
四、坚持检委会委员出庭支持公诉,盘活资源促发展
检委会委员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为盘活人力资源、提高案件质量、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了充分发挥检委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该院将检委会工作与公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以实战演练为载体,要求所有检察委员会委员每年至少审查公诉一件疑难、复杂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必须亲自进行阅卷审查、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亲自准备预案出庭支持公诉。该项举措的推行,一方面加强了检委会对全体检察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了办案质量,推动了全院刑检工作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促使院领导更加主动地更新、优化知识结构,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了办事议事的能力。
今后,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紧紧抓住理论研究发展的良好势头,凝神聚力求突破,奋力拼搏争佳绩,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开拓创新,大力加强人才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共同谱写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新篇章!
文/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