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锦后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宋文山、张永刚、张永好、张久义、张会、张久俊等六人涉嫌非法狩猎一案近日宣判。
被告人宋文山、张永刚、张永好、张久义、张会、张久俊在无狩猎证的情况下,且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对野鸭子进行非法猎捕。破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野鸭活体161只。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六名被告人均被旗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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